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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人聚财风波聊起:计划类理财产品要完?

2018-03-30

  今天从大V小道消息那里来了一大批新朋友,感谢大家的关注。

  首先,简单介绍下我们自己。布谷新金融是一家专注于互联网理财市场的新媒体机构,关注的范围基本涵盖全行业,主要包括:网贷、保险、基金、海外投资以及数字货币等。你们现在看到的这个微信公众号主要关注网贷,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们以及投资人社群了解到更多稳舰高性价比的网贷产品,并且做到投资不踩雷。

  另外,我们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为大家筛选了一批相对不错的理财平台,汇总在布谷优选里,点击“”即可查看。

  下面回到今天要聊的话题:

  上周,车贷平台人人聚财引发了一场大风波,影响力非凡。

  原因是人人聚财取消了计划类理财产品,并且将用户在投的计划类产品直接转成散标,这样一些用户本来投资的1月期、3月期等短期产品就变成了期限长短不同的散标。

  散标中,有一些长达2年、3年。

  有投资人反馈,即使自己转让,也要折损10%的本金才能转让出去。不少投资人已经在声讨人人聚财,一场口碑危机还在继续。

  今天,我们来说一说计划类产品。

  计划类产品是不少P2P的标配,它是将多个标的打包在一起,设定固定期限的产品,名字一般叫XX计划,到期后,平台会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发新的计划类产品),让投资人退出。

  明确一点,单纯的将同日发布、同期限的资产合在一起发标,产品期限和债权期限一致,只是用来解决大额资金投资的问题,没有债权转让的,不属于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的计划类产品(集合标)。

  从投资人方面来看,计划类产品体验很好,固定期限,固定收益,并且因为是多个标的的集合,减少了有大额投资人投散标的工作量。

  对平台来说,计划类产品具备吸引投资风格为短期的投资人的获客功能,另外,通过利率的设置,一些平台还能赚点利差。

  但大部分平台的计划类产品里的标的,涉及了期限错配;整个产品未到期情况下有单个标的到期,平台需要有新的资产匹配;投资人退出时,要有人“接盘”(投资新的计划产品),才能顺利退出;当然,平台都说自己可以顺利实现债转。

  并且,平台的长期标的,大多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打包成短期计划产品后,变成到期付息还本,中间还有资金不匹配的过程。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发布的网贷平台禁止行为里有这么一项: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这一规定当时被解读为,计划类产品不能做了。也有人认为,债转产品并不算资产证券化。

  但从2017年12月互金整治专项小组发布的57号文来看,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由于可能造成资金和资产的期限错配,应当认定为违规。

  这条说的比较明确,涉及了期限错配的债转形式的定期产品不能做了。

  集合标能怎么改?

  不少平台对产品做的“改进”是:将产品名字改为自动投标工具;或者投资人在投资前会需要签一份“授权书”,授予平台可以帮投资人债转的权利;或者降低债权包里的债权个数,但实际和计划类产品运作方式差不多。

  人人聚财事件发生后,有消息称,深圳市要求平台必须禁止集合标,否则不予备案。

  我和不同地区的平台沟通了一下,有意思的是,我问到的平台里,目前平台上没有集合标的平台称监管禁止做集合标;有集合标的平台则称没有听说过。

  2017年4月,媒体报道称北京市禁止集合标;现在1年过去了,计划类产品依然存在于大部分北京平台上。

  我翻阅了各地监管下发的整改验收细则,深圳的禁止用词是:“网贷机构开展借款人借款期限和出借人投资期限不匹配的借贷撮合或出借人债权转让业务。”

  一个口子是:投资人自己操作是不是就不算网贷机构开展?

  上海的细则比较详细:“禁止约定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到期退出的定期产品。

  但允许借款人实际借款期限和出借人出借期限相匹配,或者在资产名称中标明持满一定时间方可转让、同时已充分向出借人提示流动性风险并由出借人事先书面确认的产品。”

  所以,计划类产品后续变形可能是:平台对新资产设定一个锁定期,锁定期过后,投资人可选择一键转让,资产转到转让专区,其他投资人投资后,方可退出。

  重点一是,投资人需要自己操作,不能像以前一样等着到期自动退到账户。

  重点二是:退出所需要的时间是不固定的,可能是几分钟内,也可能会需要几天,退出速度取决于当时平台上投资人的活跃度。

  直观地看,需要抢标投资的平台,转让的速度会快些。

  大家应该留意过,虽然集合标产品的债权来自散标,但集合标的收益一般低于散标的标注的借款利率(不包括平台服务费);如果由投资人自行操作,讲道理,收益应该是要与借款利率一致,所以收益率应该是相对上升的,但平台也可能会用转让手续费来调节最终收益。

  部分平台选择直接取消错配产品,他们提前通知了时间,在现有产品到约定退出期后,标的全部发到转让区,以此结束产品。没有像人人聚财这样,掀起大波澜。

  但这么做的几家平台,本身平台资产期限就比较多样,从1-24个月都有,可以顺利过渡到无债转集合标。

  计划类产品是重点产品,并且底层资产都是长期标的平台,转型起来可能会比较麻烦。

  据我的了解,不少北京平台对债转政策的预期比较乐观。但不知各平台有没有做好预案,如果被一刀切,备案时间紧迫的情况下,要是像人人聚财一样“暴力取消”产品,会给投资人带来不少麻烦。

  所以大家最近可以关注下自己投资的平台,在备案前夕尽量更谨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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